我省出臺意見保障近兩萬名無人撫養兒童權益
父母惡意棄養將實施失信懲戒
據河南工人日報訊(記者陳微嫻)11月15日,記者從省民政廳了解到,省民政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等13個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保障對象,規范認定流程,突出保障重點,切實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合法權益。這是我省首次就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出臺專門意見,將惠及全省近兩萬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據了解,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
在強化基本生活保障方面,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補貼按照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發放方式和資金渠道進行保障,散居每人每月950元,集中養育每人每月1350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滿18周歲后,仍在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可延續享受基本生活費。
在加強醫療康復保障方面,對符合條件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規定實施醫療救助,分類落實資助參保政策。重點加大對生活困難家庭的重病、重殘兒童救助力度。
在完善教育資助救助方面,參照孤兒資助標準,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教育資助范圍和教育幫扶體系,享受相應政策待遇。將義務教育階段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列為享受家庭經濟困難生活補助費的優先對象,對就讀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根據家庭困難情況開展結對幫扶和慈善救助。
《意見》指出,各地要在強化保障措施、加強部門協作、做到應保盡保、不漏一人的同時,加強監督管理,健全信用評價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將存在惡意棄養情形或者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保障資金、物資或服務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